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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美瞳”纳入医疗器械监管,购买需谨慎

时间:2016-11-15 在线预约 咨询专家

现在有不少年轻爱美的姑娘,近视之后不想戴眼镜,选择美瞳来继续扮靓。但但小美瞳却隐藏着大隐患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对外发布:彩色平光隐形眼镜(俗称美瞳)正式纳入第三类医疗器械,需到专业机构验配,所有无证美瞳应下架,不得再在市场上销售。

“美瞳”纳入医疗器械监管,购买需谨慎

“美瞳”纳入医疗器械监管

通知要求,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将和普通隐形眼镜一样,纳入第三类医疗器械。同时规定,自今年4月1日起,未取得该类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以及相关生产、经营资质证书的企业,将不得生产和经营该类产品。

门诊中,经常遇见因戴‘美瞳’引发角膜发炎的年轻患者。眼科医生表示,有的患者角膜甚至已经出现溃烂。对此提醒消费者,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属于较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,使用不当有可能伤害眼睛,应当慎重选择和使用。

省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将依法加强辖区美瞳监督检查工作,发现违规生产、经营该类产品的企业,一律按照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进行严肃查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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